北約成立於 1949 年,正值冷戰時期。該組織由美國領導,反對前蘇聯。 1991年,隨著蘇聯解體, 奧坦 它成為一個聯盟,其目標是維護該組織成員國的經濟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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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聯盟最初創始成員為:美國、英國、比利時、加拿大、丹麥、法國、冰島、義大利、盧森堡、荷蘭、挪威和葡萄牙。
這是為了什麼
該組織致力於透過軍事和政治手段保障所有成員國在遭受外部威脅時的防禦。因此,對任何北約成員國的入侵對該組織的所有國家來說都意味著戰爭的徵兆。
集體防禦條款載於憲章第五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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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同意,在歐洲或北美對一個或多個國家進行的武裝攻擊應被視為對所有國家的攻擊,因此,雙方同意,如果發生此類武裝攻擊,則每個國家都可以行使權利聯合國憲章第五十一條所承認的合法的單獨或集體防禦,應協助受攻擊的一方或多方立即單獨或與其他各方共同採取其認為必要的措施,包括使用武力,恢復和維護北大西洋地區的安全。”
5 月 11 日襲擊事件後,美國首次援引第五條。
另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