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底
圖片來源:複製/Unsplash

哪些障礙導致保護公海生物多樣性的協議無法達成?

近20年來,國際地區海洋生物多樣性的保護和永續利用一直在聯合國各地爭論。然而,各國尚未就此問題達成協議。此次談判的主要障礙是什麼?氧 Curto 新聞採訪了一位有關該主題的專家 - 她出席了聯合國上次政府間會議 - 看看她怎麼說!

上週五(26日),聯合國為期兩週的談判結束,未能達成保護協議 生物多樣性 在公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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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 Curto 最新消息 跟...談 朱莉婭·舒茨·韋加 – 巴西出席聯合國政府間會議 (BBNJ) 的代表成員 – 關於阻礙國際地區海洋生物多樣性保護和永續利用國際協議制定的障礙。

「達成 BBNJ 的主要障礙是該協議的基本概念缺乏同質化。例如,北半球國家拒絕接受包含“數字序列信息' (或 '基因序列數據'),以及允許獲取和使用海洋遺傳資源數位資訊的標準」。

「他們忘記了目前海洋技術的發展是基於數位資訊的。由於海洋技術轉移被認為是實施《BBNJ》的橫向且不可或缺的要素,如果協議中沒有體現這種准入,就無法推進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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茱莉亞指出,只有在發展中國家的強大壓力下,北半球國家(最發達的國家)才接受在協議中納入一項條款,該條款旨在分享其產品商業化所產生的金錢利益,這些產品包含:國際海洋區域的組成、組成、海洋遺傳資源。

「然而,他們提供的金額遠低於海洋生物技術市場產生的金額(經合組織的研究確定數字為數十億)」。

“簡而言之,我們不僅需要為海洋生物多樣性的保護和可持續利用制定高標準,還需要幫助發展中國家實施此類立法,遵守其義務並享受其權利”,他總結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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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人員解釋了巴西關於未來協議的提議, 在這裡聽:

Júlia Schütz Veiga 是葡萄牙 NOVA 法學院的法學博士生,並擁有該機構的海事法和經濟學碩士學位。她也是 UFRGS(巴西)的國際法專家以及聖保羅大學 (CEDMAR/USP) 海事法研究中心「Vicente Marotta Rangel」的研究員。

(🚥): 可能需要註冊和/或簽名 

(🇬🇧):英文內容

(*):其他語言的內容由翻譯 Google 譯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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